命理探源译注议论三十二则二
原文: 又云:鲁哀公问于孔子曰:「有智者寿乎?」 译文: 又说:鲁哀公向孔子问道:“有智慧的人会长寿吗?” 注解: 鲁哀公:春秋时期鲁国国君名蒋“哀”是其谥号。
问于孔子:“于”表示动作对象即“向孔子询问”是古代汉语中“动+于+宾”的常见结构。
智者寿:“智者”指有智慧的人“寿”指长寿整句意为“有智慧的人会长寿吗”是鲁哀公提出的核心疑问。
原文: 孔子对曰:「然。
人有三死而非其命也人自取之。
」 译文: 孔子回答说:“是的。
人有三种死亡情况并不是天命注定的而是自己造成的。
” 注解: 对曰:指回答(君主或长辈的提问)比一般的“曰”更具礼节性体现孔子对鲁哀公的回应态度。
然:表示肯定意为“是的”“对的”直接回应鲁哀公的提问。
非其命也:“非……也”是古代汉语典型的否定判断句结构意为“不是……的”;“命”指天命、命运整句意为“不是天命注定的”。
人自取之:“取”在此处意为“造成、导致”“之”指代前文的“三死”即“是自己造成这三种死亡的”。
原文: 寝处不时、饮食不节、劳佚过度者疾共杀之。
译文: 起居作息不规律、饮食没有节制、劳作与休息过度的人疾病会一同导致他们死亡。
注解: 寝处不时:“寝处”指起居作息“不时”指不按时、不规律即“起居作息不规律”。
饮食不节:“节”指节制、适度“不节”即没有节制指饮食无度。
劳佚过度:“劳”指劳作“佚”通“逸”指休息“过度”即超过限度指劳作或休息都超出合理范围。
疾共杀之:“疾”指疾病“共”指一同、共同“杀”在此处指导致死亡整句意为“疾病会一同导致他们死亡”是第一种“人自取”的死亡情况。
原文: 居下位而好干上、嗜欲无厌、求索不止者刑共杀之。
译文: 身处下位却喜欢冒犯上位者、嗜好欲望没有满足、索取贪求不停止的人刑罚会一同导致他们死亡。
注解: 居下位而好干上:“居”指处在“下位”指低等的职位或地位“干”指冒犯、触犯“上”指上位者(如君主、上级)整句意为“身处下位却喜欢冒犯上位者”。
嗜欲无厌:“嗜欲”指嗜好与欲望“厌”指满足“无厌”即没有满足的时候指贪欲无度。
求索不止:“求索”指索取、贪求“不止”即不停止指一味贪求而不收敛。
刑共杀之:“刑”指刑罚“共杀之”意为“一同导致他们死亡”是第二种“人自取”的死亡情况。
原文: 少以犯众、弱以侮强、忿不量力者兵共杀之。
译文: 少数人去冒犯多数人、弱小者去欺侮强大者、愤怒时不估量自身力量的人兵器(武力冲突)会一同导致他们死亡。
注解: 少以犯众:“少”指少数人“以”在此处表动作方式“犯”指冒犯“众”指多数人整句意为“少数人去冒犯多数人”。
弱以侮强:“弱”指弱小者“侮”指欺侮“强”指强大者即“弱小者去欺侮强大者”。
忿不量力:“忿”指愤怒、发怒“量力”指估量自身力量“不量力”即不自量力整句意为“愤怒时不估量自身力量”。
兵共杀之:“兵”指兵器此处代指武力冲突、战乱等“共杀之”意为“一同导致他们死亡”是第三种“人自取”的死亡情况。
原文: 此三死者非其命也人自取之。
译文: 这三种死亡情况并不是天命注定的而是自己造成的。
注解: 此三死者:“此”指代前文提到的三种死亡情况“者”用于指代“……的情况”即“这三种死亡情况”。
非其命也人自取之:与前文孔子回答的总起句重复起到总结强调的作用再次点明核心观点——这三种死亡并非天命而是人为导致。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命理探源》中的“议论三十二则·二”主要围绕八字命理学的核心理论展开重点探讨五行生克、十神关系与命局平衡的辩证逻辑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五行生克的动态平衡与“病药”理论 袁树珊在此部分以“中和为贵”为纲提出命局的吉凶本质在于五行能量的动态平衡。
他以医学为喻将命局失衡称为“病”将调候补救称为“药”强调“病重而得药大富大贵之人也;病轻而得药小富小贵之人也;无病无药不富不贵之人”。
这一论述突破了传统命理学仅以旺衰论吉凶的局限转而关注五行生克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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