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万界革命第八十八章 官吏管理条例
第一监督权与举报权。
法令明文:凡官员或有势力者如有欺上瞒下、损公肥私、贪赃枉法、鱼肉乡里之行百姓皆可向当地“民兵公所”举报亦可直接向上级官衙投递诉状任何人不得阻拦报复。
第二民兵制度。
法令规定:每县、每乡、每村皆需由官府组织从百姓中遴选适龄青壮组成民兵。
民兵平日务农、务工农闲时由官方组织军事训练其职责不仅是保境安民更有“监督地方纠察不法”之权。
法令中那句由吴笛亲笔写下的话迅速传遍四方:“民兵是百姓的倚仗如有官员或者豪强者欺上瞒下损公肥私民兵可以将之扣押送到并州牧府我吴笛为你们伸张正义!”这句话给了无数底层百姓前所未有的底气。
第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法令规定:村级、乡级官吏乃至县级部分属官不再由上级指派而是由当地百姓公开投票选举产生。
当选者需通过州府统一的“官员考核”方能上岗。
任期三年三年后需再次选举。
其在任期间州府巡察使会定期走访以其治下百姓的“认可度”为主要考核标准。
认可度低于五成者即刻“下岗”需进入“官吏进修学院”重新学习考试合格后方有机会再参选。
“官员是百姓选举的是百姓的雇员!”这一观念如同惊雷彻底颠覆了千百年来“父母官”、“牧民”的旧有认知。
第四官员行为规范。
新法对官员的行为设置了极其严格甚至苛刻的界限: 清廉条款:严禁任何形式的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
禁商条款:官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禁止经商。
“经商不做官做官不经商”。
不得在任何商业机构虚挂名头、收取干股、变相捞钱。
节俭条款:严禁大肆宴请、铺张浪费。
日常公务宴请超过一百钱需向上级报备。
官员自家婚丧嫁娶花费不得超过三千钱超过部分需详细报备说明来源否则以贪腐论处。
公器公用条款:严禁公器私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公家车轿接送家人、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利、吃拿卡要等。
开支公开:所有官衙开支每月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百姓监督质询。
这些条款条条都打在了旧有官场习气的七寸之上。
新政的推行绝非一帆风顺。
它触动了太多固有的利益格局也挑战着千百年来形成的习惯。
最先掀起波澜的是幽州冀州青州官员群体。
许多原本的旧官吏尤其是出身地方豪强之家者对《并州新法》的限制条款极度不满。
“这哪是做官?这简直是做囚犯!”某县县丞在家中对着亲信抱怨“自家嫁女连多摆几桌酒席都要报备?超过三千钱?我陈家丢不起这人!” “禁止亲属经商?我堂弟那货栈难道要关门?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让泥腿子来选官?来监督我们?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晋阳城的新政之风如同并州春日里骤起的狂风席卷大地也不可避免地吹皱了幽、冀、青三州旧有势力那一潭深不见底的浑水。
幽州作为吴笛影响力根深蒂固之地本该是推行最为顺畅之处然而暗流涌动最为激烈的却也在此地。
赵云奉命在幽州广建学堂以地方命名白马义从的军士们暂时卸下鞍鞯拿起工具成为修建校舍的主力。
工程进展起初颇为顺利直至抵达涿郡良乡县。
这一日工地周遭忽然聚集起数百人男女老少皆有看似是普通乡民却组织有序堵住了材料运输的要道喧哗哭喊声称修建学堂强占民田、破坏祖坟风水更煽动说州府此举是为了将孩童拘为人质以便日后征兵征税。
为首几个看似乡老模样的人涕泪横流对着围观的真正乡民痛心疾首:“乡亲们呐!看看啊!他们这是要绝我们的根啊!好好的田地毁了祖宗不得安宁娃儿们也要被抢去!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赵云银甲白袍立于工地前的高处剑眉微蹙。
他看得出这些人虽穿着百姓衣物但其中不少人面色红润手上并无老茧言语间颇有条理绝非寻常农户。
他尝试上前解释:“诸位乡邻州府法令修建学堂乃为孩童启蒙强民之本。
所占田地皆按市价补偿且选址均经勘验绝无侵占祖坟之事。
诸位若有疑虑可派代表与官府核对账册地契。
” 他的声音清朗温和带着一贯的沉稳。
然而那些煽动者根本不听解释反而叫嚣得更凶:“官字两个口!我们不信!除非立刻停工!” 混乱中有人开始向军士投掷石块推搡之间场面眼看就要失控。
赵云眼神一凛白马义从的将士们立刻结阵将闹事者与真正围观的乡民隔开避免发生更大冲突但并未立刻动武。
赵云即刻派人飞马向蓟城的公孙瓒禀报此事。
信使很快带回了公孙瓒的命令只有简短而冰冷的一句:“子龙主公予我幽州之事便有全权。
凡阻挠新政者无论缘由皆以敌论处。
拿下!严查背后主使!良乡之事若有一人漏网你便提头来见!”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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